”“房东啊!”众鬼异口同声。“之前的房东只知道压榨我们,提高‘闹鬼效率’来卖高价!
现在房子卖给你了,你就是新房东!我们的工作条件必须重新谈!”西装大叔挥舞着牌子。
我差点一口气没上来:“等等!我花钱买了这房子,我是业主!
你们是我的……呃……附属物?凭什么我还要跟你们谈判?
”小女鬼眨巴着空洞的大眼睛:“大哥哥,你不谈判,我们就一直罢工哦。而且,
罢工只是第一步,如果诉求得不到满足,我们可能会考虑……消极怠工?或者,
在你带朋友来参观的时候,故意表现得很友好,帮你端茶倒水,让你的凶宅变成爱心屋,
看你以后还怎么靠这个吹牛?”我背后一凉。这威胁……太狠了!我买凶宅固然是因为穷,
但内心深处,未尝没有一点点将来可以跟哥们儿吹嘘“哥们儿住的就是鬼宅,刺激!
”的阴暗小虚荣。要是这群鬼真给我来这出……“而且,”清朝老鬼慢悠悠地补刀,
“谈判成功了,我们保证按新合同办事,该吓唬的时候绝不含糊,维持凶宅体面。
偶尔还能帮你看看家,赶走个小偷什么的。双赢嘛。”我动摇了。主要是,我没得选。
房子不能退,鬼又不能赶走(至少我不知道怎么赶),难道我真要跟一群鬼耗一辈子?于是,
在一個月黑风高的夜晚,我,一个刚破产的活人,坐在自家客厅的破沙发上,
对面飘着三个不同朝代的鬼魂。我们中间的茶几上,
摆着一份用荧光笔写的《劳资双方友好协商条款草案》。我清了清嗓子,
努力让自己显得专业一点:“那个……各位鬼……同志?我们先从第一条开始?
关于工作时间……”清朝老鬼捋了捋胡须:“我们的要求是,实行做五休二,朝九晚五。
夜间吓人活动算加班,需支付额外……香火津贴?”“香火津贴折算成人民币行吗?
我去哪儿搞香火?”我试图讨价还价。小女鬼举起泰迪熊:“那我们要冰淇淋!草莓味的!
”西装大叔敲了敲茶几(手穿了过去):“重点!法定节假日,特别是清明、中元,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