荣华富贵是富人的命,贫困潦倒是穷人的命,死于非命是任务目标的命,
成为一把杀人的剑是李七的命。李七半生都在做一把合格的杀人剑,不需要念想,
不需要意义,不需要多余心思,要够锋利,用起来趁手,还要够快,那样活儿才做的漂亮。
每一天睁开眼都是同样的颜色,暗红的血色经久弥漫,凝固成洗不掉的污渍。
还有同样的生活,听从组织的指令,杀人,杀人,直至剑刃卷曲,
然后像被他了结的那些同伴一样迎接自己的终焉。然而一个傍晚时分,鬼使神差地,
李七推开酒垆的门。素衣打扮的女子正在打扫前堂,夕阳照在她身上,
恰她抬头露出一抹笑来,把暖光都揉碎在飞舞的尘微里。“客官第一回来么,稍晚了些。
”赵兰君说,“不过不碍事,我们家只卖女儿红,您要来点么?
”李七望着赵兰君闪着光的发梢,随口道:“一碗热酒,一碟小菜。”后来时光流淌,
岁月铺陈,每一个傍晚都有相称的静好。陈旧又安静的酒垆,无限缱绻的夕阳,
夕阳下微笑着的赵兰君,那便是李七回想他的后半生时,所想到的内容。去杀最后一个人前,
李七找到李十一,他唯一熟悉的同辈。组织的成员私下里不允许相互有过多接触,
李十一于李七已经算难得的交情。“这些银子给你,倘若我没回来,
麻烦将我的积蓄送到这个地方。”李七拜托道。李十一目光复杂,点头:“我知道了,
你放心吧。”李七抱拳,无法表达的深厚谢意。李十一却背过身去:“你应该很清楚,
没有人能离开,从来没有。就算你这一趟能全身而退,首领也不会放过你的。
”李七垂眸:“你信命么。”李十一沉默。李七轻声道:“我想试试。
”7每天去酒垆前李七都会藏好身上的伤。组织操办着见不得人的营生,
执行任务不免总是受伤,李七早就习惯了。但认识赵兰君以后李七格外注意,下意识的,
李七不愿赵兰君知道自己的事。然而伤能藏住,衣物藏不住。李七衣裳件件东缝西补的,
看着格外落魄。有天赵兰君忽...





